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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6-03-25  作者:  新闻来源: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 | |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切实保障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全媒体记者郭琦)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保障当事人平等行使诉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特定群体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指出,民事支持起诉活动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和民事实体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共同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协助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依法调取相关材料等帮助。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引导支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经审查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且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书》的制作,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送达,案件线索的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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