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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传承,步履不停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未成年人检察40周年特刊  【字号: | |

让每朵青春之花都能沐光绽放

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 杨新娥

我是一名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未检检察官,至今已经在未检岗位上走过了近二十个春秋。这些年,我办过的案子、见过的孩子,早已数不清了。我无数次扪心自问,是什么让我在未检之路上始终甘之如饴?随着履职步履不停,答案逐渐清晰——是这份工作对于每一个孩子,尤其是对涉罪的孩子的重量,让我找到了职业价值与人生价值的重量。

我始终相信,对涉罪的孩子而言,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止于惩罚,更在于挽救。

还记得2010年海淀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刚成立时,我作为检察官办过一起网恋性侵案。14岁男孩与10岁女孩在网络游戏中结缘,日久渐成知己,相识3年后二人线下见面,懵懂之下逾越底线。女孩家长报警。

案件移送我院后,我在看守所里见到了男孩,他一直低着头,说“妈妈走后,她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从来没想过这是犯罪”。他的舅舅也表示,真是对不住女孩和她的家长,愿意道歉和补偿。而女孩家那边,女孩满是自责:“没想到就因为我不满14岁,他就得坐牢,早知道我那天就该听他的话早点回家。”女孩妈妈问我:“我当时又急又气报了警,现在知道他是个可怜孩子,我能不能去看看他?”

面对案件中这两个“有情有义”的孩子和“通情达理”的家长,我有点犹豫了。如果只是按程序办案,男孩会被贴上“罪犯”的标签,女孩可能会一生愧疚,两个孩子的人生可能都会就此改变。

那时,海淀区检察院刚刚开始探索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制度。首都师范大学社工系的席小华老师带领6名社工系学生走进检察院,对我们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再犯风险评估。

在这个案子中,司法社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他们承担了对男孩的社会调查和考察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中的1名女社工负责对女孩和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作出不起诉决定那天,我和司法社工、女孩妈妈一起去看守所接男孩出来。两个孩子都重新走上了自己的成长之路。

如今,司法社工帮教制度已经有了国家标准,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社会工作部在全国推广的重点工作。

作为一名老未检人,我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年轻的未检检察官正接过接力棒,用更专业的理念、更新颖的方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未来,我会继续带着这份未检情怀,和司法社工们一起,和新鲜未检力量一起,让每一个迷途的少年都能找到回家的路,让每一朵青春之花都能沐光绽放。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简洁)

永葆护幼为民初心使命

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曹亮

未成年人身心稚嫩、弱势无助,最需要特殊、优先保护。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我深刻体会到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绝不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必须始终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为民初心护底线,以高质效履职担使命,真正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尺度、更有温度。

永葆护幼为民的初心使命,是办理未检案件的价值原点。在我办理的一起生父、继母长期虐待、故意伤害幼童致死案中,两名监护人多次对幼童采取体罚、冻饿、殴打等极端手段,最终造成幼童死亡的严重后果。一审法院错误认定生父为从犯,且对二人均量刑畸轻,未能体现对侵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从严惩治。孩童殒于至亲,是令人痛心的悲剧,也暴露出监护侵害最隐蔽、伤害最彻底的突出问题。在办理该起抗诉案件时,我们全面审查在案证据,补充完善二人实施故意伤害、长期持续性虐待的完整证据链条,依法提出抗诉。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对继母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对犯罪情节稍轻的生父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秉持精准审慎的办案理念,是破解疑难案件的核心支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事实隐蔽、证据薄弱、法律适用争议大,尤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被害人年龄”的认定,是实践中的办案难点。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以“看不出年龄、误以为已满十四周岁”为由辩解,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办案中,我们坚持从被害人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以及被告人生活阅历、认知水平等多个维度综合研判,坚持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慎把握主观明知认定标准,确保有罪必究、罚当其罪。

未检案件办理,不止于惩恶扬善、纠错纠偏,还在于以案治源、防患未然。我们在履职中坚持“办案、监督、治理”一体推进,针对监护侵害问题依法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常态化开展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压实家庭保护“第一责任”;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司法认定难点,强化类案梳理、精准监督,统一办案尺度。同时,联动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隐患排查、救助帮扶机制,实现从“办一案”到“治一域”。

站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将始终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精准履职守护司法公正,以检察担当促推社会治理,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屏障。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李玉涵 通讯员杜杭)

这份爱,此间留声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燕

刚从事未检工作时,老一代未检人常对我说:“未检检察官像父母、像老师、像园丁,又像医生。”这句话深深印在我心里,成为我整个未检生涯的精神底色。

20多年前,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为在沪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无经济来源,缺少取保候审的现实条件,对他们往往只能“一关了之”。制度的破局始于2003年,当时我在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从事未检工作,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17岁的小京(化名)因一时虚荣偷了同宿舍女孩的金首饰。接手案件后,我反问自己:“如果构罪即捕,是否有利于小京回归社会?”经过社会调查和综合评估,我和同事认为小京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借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儿童利益最大化”“非监禁优先”原则,以及日本少年司法中的观护制度,联系退休老师作为志愿者,一次次赶赴小京位于青浦区的暂住地,共同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帮教,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以此案为契机,闵行区检察院设立了全国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并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观护体系,相关经验被推广至全市。目前,上海全市已形成由42个技能型、文化型、艺术型、农业型等不同特色的观护基地组成的观护体系,真正实现了“盆景变苗圃,苗圃变森林”。

从2005年闵行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创设“三失”未成年人三级预警机制,到2013年浦东新区检察院探索保护处分案件化办理,再到2015年上海未检工作正式使用“保护处分”这个概念,要求各级未检部门全面开展保护处分探索试点,可以说,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探索过程,展现了上海未检工作制度创新的路径。

自2009年到上海市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后,我和同事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全市推开未成年人刑事和解、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保护处分制度等全国首创性工作。其间,我们探索研发了我国首个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上海未检也率先在全国建立未检工作省际协作机制。

作为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品牌“沪未来”品牌矩阵的一员,2017年成立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一份爱”品牌,如今已在守正创新中走过了近十年。今年3月,“一份爱”团队起诉的一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这也是上海市首例单独起诉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过程中,我们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深耕合作,创新公益诉讼赔偿金使用机制,以实际行动持续健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40年薪火相传,希望未检人在这片热土上守正创新,接续奋斗,用法治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美好未来。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潘志凡 通讯员张德辰)

守护没有终点,微光照亮归途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 李冬梅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也是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成立的第13年,很有幸一路跟随未检事业共同成长。

2013年,我从干了7年的公诉科转岗,开始负责未检工作。当时我想,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小儿酌减”,能有多大难度?但案件办结后,看见涉案少年因早期依恋关系受损依然对父母紧闭心门,父母在愤怒与自责中崩溃,受害女孩仍困在被侵害的阴影里……我才明白,案件办结远非终点。家庭关系修复、社会认同重建、人生方向重塑,这些看不见的工作才最考验未检人的能力。

于是,我和团队成员开始系统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知识,试着与涉案未成年人和家庭建立深层次的情感链接,寻找教育、感化、挽救的突破口。后来,我们陆续取得了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工作师等资质。

但个人的专业资质只是起点。未检工作要真正见效,需要让专业能力从“一个人”变成“一套机制”。我们向起步较早的“北上广深”学习,2019年启动了“精准帮教”项目。三年里,我们完成了160次业务培训、39次专家督导,成为全国首个完成精准帮教高级培训的未检综合团队。在专业帮教能力加持下,我们见证了278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孩子和家庭的蜕变,76名受侵害儿童重展笑容。

2016年7月,我与女童保护基金取得联系,想把他们研发的标准版防性侵课程引入吴江区的小学课堂。当时,学校对这方面还是讳莫如深,我常常吃“闭门羹”。我就一趟趟地去试讲,通过游戏、角色扮演,教会孩子们认识隐私部位,学习分辨、防范、应对性侵害。满满的诚意最终“破冰”,专业的教学也获得了认同。

后来,我发起成立“江苏吴江守护未来”志愿者讲师团队。在检察、妇联、教育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团队从一开始的3人发展到现在的177人,儿童防性侵课程也被纳入吴江区小学必修课,覆盖外来工学校、公办小学、假日学校和暑托班,听课孩子达17万余名。

此外,我们连续13年向教育部门出具《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情况分析报告》、连续10年普及防性侵课程、连续8年开展精准帮教……

“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时代不会辜负长期主义者。”在年复一年的坚守中,我们凝聚共识,守护成长,传递检察温度。办案虽有周期,但守护没有终点,愿我们的点滴努力,能够汇聚成光,照亮孩子前行的路。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赵丹)

“刺桐护未”,向阳而生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洪藜莹

2026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过40载春秋,“刺桐花”未检团队也迎来了9周岁生日。此刻,我倍感幸运——从检26年来,亲历未检工作从萌芽到枝繁叶茂;更觉荣光——在未检工作创建30周年、35周年、40周年这些重要节点,始终在场。

时间倒回2014年12月,我从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调任公诉处副处长、未检办主任,负责全市未检工作。坦白说,起初我连“未检”究竟该做什么都一知半解。那段日子,我常夜不能寐:该从哪里破题?如何扛起这份守护孩子的责任?正是这份忐忑与敬畏,让我在履职中找到了方向:未检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不是办了多少案子,而是让孩子们在安宁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帮助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2015年2月,我和伙伴们总结出“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泉州未检工作模式,后上升为全省未检工作模式。2017年4月,泉州市检察院未检团队正式命名为“刺桐花”——寓意未检工作宛如泉州“市花”刺桐花那样红红火火、向阳而生,正如我们对孩子的希望。

2021年,我到基层担任检察长。岗位变了,但对未检的关注始终如一。我思考更多的是:如何把未检工作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如何让保护措施覆盖偏远乡村的留守儿童,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为此,我们探索在村一级成立泉州市首个“刺桐花乡村工作站”,在社区升级“刺桐花雨润工作室”,在区一级成立“刺桐花家庭教育指导站”,用基层实践回应最高检“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的要求。

久久为功,必有回响。“刺桐花”团队两次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多项国家级荣誉,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4件、入选福建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13件。但对我而言,最欣慰的不是荣誉,而是看到团队成员不断成长,看到一个个涉案孩子真正醒悟、重返社会、在阳光下绽放笑容。

有人说未检工作是“希望工程”。我们今天栽下的小树苗或许不起眼,但在大家的辛勤浇灌下,终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在未检工作创建40周年的新起点上,我相信——全体未检人走过的每一步、付出的每一份努力,都不会被遗忘,都值得被铭记!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张仁平)

“办完”和“办好”是两回事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王铃淋

三年前,如果有人问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做什么的,我大概只能给出一个教科书式的标准答案。但不久前,当我作为一名未检新人,站在广东省检察院“检爱四十载,携手向未来”检察开放日的讲台上,讲述自己亲历的办案故事时,我开始触摸到独属于自己的答卷。

2023年盛夏,我研究生毕业考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成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一名新人。那时的我,以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无非是翻看卷宗、撰写文书,但这种浅薄的认知,很快被现实击得粉碎。

我慢慢懂得,一摞摞涉未成年人案件卷宗的背后,是一个个亟待被看见、被帮助的鲜活生命。

如何让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我尝试在每一次案件办理中寻找答案。

2025年2月,长期遭受同学欺凌的小阳(化名),求助无果后情绪失控,持刀将对方捅伤。经调查发现,频繁转学、性格孤僻、沉迷网游是其重要涉罪因素。依托深圳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标准,我们为小阳搭建“1+1+N”立体帮教体系,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学校和家长,开展人际交往指导、行为偏差矫正与情绪疏导训练。同时我们也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对被害人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025年9月8日,我院依法对小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如今,两个孩子都已开启了新生活。这起案件办理效果好,是未检工作成效的一个生动例证。三年来,我院联合司法社工开展精准帮教520人、精准保护415人、精准预防182人,将温暖及时带给每一个需要的孩子。

犹记得刚来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时,张俞检察官成为我的业务导师。作为亲历了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从起步探索到日趋成熟的前辈,她语重心长地嘱咐我:“卷宗是别人替你整理好的结论,你得自己去验证”“‘办完’和‘办好’是两回事”。在前辈的引导下,我逐渐养成阅人、阅卷、阅现场的办案习惯,在把握审查卷宗要点、附条件不起诉尺度的同时,认真打磨好每一份文书、依法作出每一个决定。

从公诉席到社区、课堂,从全流程帮教到事前预防,一代代未检人用脚步丈量出未成年人守护半径。

40载检爱传承,步履不停。作为新时代未检新人,我愿接过接力棒,以法为盾、以爱为灯,奔走在守护未成年人的路上,携手同行,奔赴山海。

(整理:本报通讯员李俞青)

不离不弃,一路相伴

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六部 杨柳青

如果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一项工作有温度的,那一定是2009年。那一年,我研究生毕业,考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未检新兵。

初入未检,我做的是内勤。彼时,沙坪坝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刚刚独立为专门科室。整理那些泛黄的卷宗和手写档案,就成了我最特别的入职第一课。从1987年起,整整22年的老档案一页页翻过,前辈们手写的调查笔录、涉罪未成年人工整的悔过书、一封封回访信笺,让我看到的不只是岁月的痕迹,更让我触摸到了“教育、感化、挽救”这六个字背后的分量,也读懂了未检工作最底层的逻辑——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两年后,我真正开始办案。面对形形色色的涉罪少年,我开始疑惑:犯错的孩子到底该怎么帮?16岁的小超(化名)给了我最初的答案。

小超因盗窃被法院判处缓刑,我们为他量身定制了社区矫正监督方案,悉心引导其改过自新。但令人揪心的是,缓刑考验期刚过,他又因贩毒在异地被抓。原来,挽救一个迷途少年,远比想象中艰难得多。即便如此,我没有放弃。在他服刑期间,我一直与他保持书信往来,表达失望也给予希望,予以批评也给予关怀。刑满释放后,他终于活成了父母希望的样子。小超的成长和改变让我明白:对于迷途少年,我们唯有不离不弃、一直帮下去。

一年年过去,我接触到不少遭受侵害的孩子。他们本该拥有明媚的青春,却因伤害深陷抑郁、焦虑,甚至自杀、自残。这让我不得不去思考:怎么做才能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怎么做才能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

为了从源头上守护少年成长,我分专题、分对象、分年龄研发了十多门法治课,每年走进几十个学校、社区进行普法,把保护的关口不断前移。与此同时,一站式询问救助、入职查询、心理干预等机制不断织密防护网,我们正努力让每一个受伤的孩子都被看见、被接住、被守护到底。

17年过去,我从青涩的未检新兵成长为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普法教育先进个人……但对我来说,一个又一个少年的回归,一段又一段青春的成长,是比任何荣誉都珍贵的礼物。

2025年8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这份同行的荣光更让我清楚地看到:守护少年成长,从来不是一人一事的坚守,而是一种代代相传的使命。我愿做一束恒久不变的微光,守护童心,照亮前路,岁岁坚守,温暖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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