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检察机关走深走实,切实筑牢司法公正“防火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将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示:
2026年1-3月,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占比42.9%;环节干部填报5件,占比35.7%;普通检察人员填报3件,占比21.4%。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应记录尽记录、应报告尽报告”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填报情况,主动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公正,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