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做实做优检察为民,积极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宗旨,坚持应救尽救、当救恰救、需救速救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畅通“三个渠道”,深挖救助线索
一是全面筛查救助线索。对2018年以来有刑事被害人的案件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未赔偿、未救助等信息,对未开展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梳理出往年遗漏救助线索9条,成案4件,确保“一案不落、一人不少”。二是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加强各业务部门间协调联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四大检察”工作,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工作,形成司法救助案源协调筛查工作合力,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实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依托内部衔接机制,控申部门接受刑检部门移送线索4条,成案2件。三是加强数据模型运用。搭建“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监督模型”,调取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挖掘救助线索并对线索依法进行审查核实。该模型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通辽市两级检察院均已应用并成案。
采取“三个举措”,提高救助质效
一是主动调查核实。受理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深入救助申请人家中,走访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社区,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情况。同时,针对案发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等情况,主动商请当地检察机关启动跨地区联动救助程序。如在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委托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开展异地协助调查,构筑同频共振、异地调查、全面救助格局。二是联合救助扩大效果。加大对各类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并提请联合救助,争取工作支持。全年,联合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救助11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三是定期回访持续关怀。坚持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定期到被救助人家里开展跟踪回访和效果评估,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对被救助人面临的新问题、新困扰,及时给予就地帮扶或协调处理,巩固救助成果。
强化“三个拓展”,延伸救助深度
一是多元救助有效衔接。探索多元救助体系,与司法、民政、红十字会、妇联、残联等机关团体沟通协调,以“司法救助+”的模式将经济救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开展社会救助,协助办理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等,切实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变“一救了之”为“一管到底”。二是聚焦重点纾困解难。将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困难退役军人五类困难群体列为救助重点,因案施策,构建探索“司法救助+深度关爱”救助模式。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0人,占比83%。三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通过张贴海报、为来访群众、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宣传册、普法宣传等方式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法规、救助对象、申请程序等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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