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快”“精”结合促矛盾化解。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快办”的同时做好“精办”,结合日常办案,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与化解矛盾工作,实质化开展检察听证、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致力于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就刑事案件进行检察听证25件,因取得被害人谅解、化解社会矛盾不起诉25人。
二是“个“”类”结合延伸办案触角。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促进社会治理。紧盯群众“脚底下”民生问题,探索将行刑反向衔接向立案监督环节延伸,落实好“罚当其错”“罚当其责”原则,做好新醉驾意见施行过渡期行刑衔接工作,办理危险驾驶类犯罪94件99人,守护群众“车轮上的安全”。
三是“上”“下”结合多元普法模式。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依托“霍林郭勒检察”微信公众号,借助案例讲解、真人情景剧等方式进行线上普法宣传,线下针对群众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法律知识,以课堂式、走访式、覆盖式等多样化普法方式,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6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