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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24-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简介


1982年6月10日,哲里木盟检察分院从院直机关及盟内旗县检察院抽调郑凤坤、朱湛福、张文、贾广学、太山宝、杨万成六名同志到霍林河地方办事处,筹建霍林河办事处人民检察院。郑凤坤任代理检察长。同年10月,工作人员由6人增至12人,内设办公室经济法纪科刑事检察科,受理案件以扎鲁特旗检察院名义。1983年2月人员增加到21人内设机构增设刑一科、刑二科。1986年6月办事处人民检察院更名为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7月20日市委市政府成立后,正式启用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公章,至此,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

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办公室。现有检察人员7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0人,事业编、书记员及政府采购人员共有44人。现有员额检察官12人、检察辅助人员11人、行政人员5人、司法警察2人。班子成员核定职数6人,现有5人,分别是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含非党1人),政治部主任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各1人,市委组织部任挂职党组成员2人。

现有检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7106平方米,于2014年投入使用,建有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案管大厅、办案区、听证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党员之家、网呈会议室等功能用房。

近五年来,集体和个人累计荣获通辽市级以上表彰90项(其中集体37项,个人53项),因工作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新闻宣传工作连续多年获得高检院、自治区院表彰,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新媒体作品被光明网评为全国十佳新媒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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