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根据霍市财政局预算文件,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1万元。
根据霍市财政局预算文件,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5万元。
与2015年相比,我院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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