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1月24日在霍林郭勒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包英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成绩。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59件765人,批准逮捕452件609人,同比上升7.6%和4.3%。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1件963人,提起公诉651件853人,同比上升47.2%和30.1%。批准逮捕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及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初犯、偶犯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宽处理,积极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力促进和谐稳定。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规范执行各项来访接待制度,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专用账户,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2014年办理的韩志艳故意杀人案被自治区妇联评为“妇女维权岗十大经典案例”。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接访室、控申接待大厅法律咨询岗和12309举报电话作用,努力做好群众息诉息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57件,全部做到依法受理、诉访分离、妥善处理。
二、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警示并重,全力遏制腐败蔓延
——严肃查处各类贪腐案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有贪必惩、有案必查的指示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共办理薛洪军特大挪用公款案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71人。71人中,贪污贿赂案件54人,同比上升248%;渎职侵权案件17人,同比上升59%。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
——深入推进犯罪预防工作。结合贪腐案件查办工作,形成犯罪原因分析报告31篇,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7份,均被采纳回复;2015年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报告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共向社会提供查询1395次。不断扩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共接受预防咨询146次,开展预防讲座2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165个机关单位和团体,4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学习,取得良好的教育预防效果。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规范执法并重,全力保障司法公正
——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切实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审判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判决不公等问题。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35人,胡金桃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多起立案监督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适用强制措施、办案期限等方面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4次。对遗漏犯罪事实、遗漏犯罪嫌疑人的,追捕漏犯24人,追诉漏犯32人,追诉漏罪34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共不批捕141人、不起诉20人。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件,得到改判。
——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1件,发出检察建议97份,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有效维护诉讼当事人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纠正”等专项检察活动,对监区进行安全检查43次,与在押人员谈话960次,登记检察日志960篇。扎实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驻所检察制度,针对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9份,针对已决犯不及时投改、混押混管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针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档案材料不规范、外地转来人员交接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9份,均得到回复和整改。
——不断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3次、述职4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5(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先后邀请7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逐一抓好落实。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案件管理中心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的流程监控,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两微一端一站”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1795条(份)、重要案件信息71条,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力求以公开促规范。
四、坚持打击震慑与创新措施并重,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为了给各类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内降低涉企违法犯罪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开通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公开办案主体和时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间,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件44人,提起公诉53件67人,办理涉企盗窃案件14件21人、诈骗案件15件16人,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服务效果。针对非公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积极回应其司法需求,联合市工商联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细化服务措施,并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自主研发“服务非公经济信息共享平台”,依托该平台与非公企业召开联席会议3次,提供诉求解答91件(次),法律培训56件(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件(次)。“平台”现有会员企业420家,另有13家行政执法单位加入该系统,有效解决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创新创优”项目,被通辽市检察院评为“科技强检示范院”。
五、坚持优化结构与提质增效并重,全力推进检察改革
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有关检察官“员额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在人员编制、干部职级职数、内设机构调整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切实保证各项改革内容顺利实施。2016年10月份,按照36%的比例,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推荐等程序,通过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16人进入检察官员额,优化了检察官结构,为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狠抓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六、坚持制度约束与文化育检并重,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抓党建带队伍。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检察长讲党课、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学习等活动,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高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会、检委会等议事制度,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五年来,共召开党组会74次,检委会78次。
——抓教育强素质。以“全市政法系统汇报演练”及“科尔沁检察文化周”等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歌舞、文学、摄影、书法、体育等活动,并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宣传稿件,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五年来,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各类媒体上发表文章897篇。依托“循环科内讲堂”和“述学报告”两个学习平台,大力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以执法办案一线干警为重点狠抓教育培训,继续推进“列席检委会制度”,实施年轻干警培养工程,将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与岗位练兵活动结合起来,支持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五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达478人(次)。
——抓纪律促规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廉政风险防控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完善防控措施。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从严从实监督用权。认真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干警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有效推进正风肃纪活动。扎实开展“检察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等活动,针对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专项活动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五年被通辽市检察院和霍市市委评为“亮点工作成效显著院”和“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在通辽市“公诉人论辩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控申科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党支部被通辽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一大批“全区政法综治优秀通讯员”、通辽市级“优秀公诉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领导干部”等先进典型;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名干警在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业务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侦查指挥优秀奖”、“综合业务优胜奖”;1名干警多次参与全区大要案件表现突出,被自治区纪委授予贡献奖;6名干警分别被自治区和通辽市检察院纳入“检察优秀人才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各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各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大局融合还不够紧密、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责履行还不到位,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等等。我们将紧盯这些存在问题,下大力气加以改进。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绿色转型高端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市检察院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党的建设。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确保检察机关始终处在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检察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着力抓好法律监督。继续加强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等特殊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对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等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提起公益诉讼,积极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加强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办理各类申诉案件,坚决监督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着力抓好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全力护航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着力抓好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实现以改革促公正提质效的目标;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监督制约及协作配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司法办案的公平公正;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着力抓好智慧检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互联网+检察”为指导,以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建设检察大数据服务平台为着力点,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以“智慧办案”为核心、以“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为两翼的智慧检务体系。
六、着力抓好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党内法规,持续反对“四风”,教育和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市委和通辽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绿色转型高端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检察机关新的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是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针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检查评估工作。该项工作以发现问题为主,以执法办案工作为重点,深入检查分市地区院有和基层院业务、队伍管理和保障等各项工作。
2、员额检察官: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要求,将现有检察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对各类人员实行员额制管理。
3、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主要内容由四项,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