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瑞华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安徽省蚌埠市检察机关坚持“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抓实“三个管理”,主动构建起检察“大管理”格局。
打造业务管理“一核多元”格局。蚌埠市检察机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推动检察长和检委会为统领的宏观管理,检察长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在检察管理“责任田”上深耕精作。推动办案部门、办案组织和办案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检务督察部门的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统筹兼顾。用好“三个结构比”这一宏观管理抓手,及时把握检察履职办案的趋势性、动态性变化,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服务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针对全市主动履职监督案件数据下滑问题,我院组织召开全市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通过常态化巡查、专项督导等形式,实现业务数据止跌回稳并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强化案件管理“监控指引”作用。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各业务部门设置案件管理员,实时动态监控,统一对接本部门案件管理工作。有效发挥案管部门数据员综合协调作用,与各部门管理员进行业务衔接与协同,形成治理共同体。一体履行监管职责,由案管部门牵头,在全院建立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监管有机结合的常态工作模式,确保各监督管理环节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抓实数据监管,实现数据质量监管常态化。今年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流程监控,目前均已整改办结。
激活质量管理“纠偏纠错”功能。全市检察机关逐步做到“每案必检”,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件管理部门评查、本院抽查等相结合,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地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以“四类重点案件”(即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案件)为主体,开展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检查评查。将重大、疑难和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纳入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倒逼自我纠错、整改提升。持续强化结果运用,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件进行充分展示宣介,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并对照查改。对检查发现的个性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对普遍性问题上报核查、纳入责任部门整改范畴。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数量下降,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推进“三个管理”融合发力。全市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融入检察业务管理,深化“一张网”检察信息化架构,实现内外部业务和数据的网上整合,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国产人工智能辅助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现代化管理机制。以数字检察契合案件管理,加强检察内部数据资源优化整合,不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做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迭代,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评级化管理。以数字检察辅助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定期筛查预警信息,将检察官自查与案管人员核查相结合,构建人工与智能有机协同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指导基层院积极探索“AI+检察”新模式,龙子湖区检察院形成量刑辅助等五大智能模块,帮助快速发现证据缺陷;怀远县检察院创新看守所在押人员智能分析场景辅助监管,实时识别在押人员异常动态。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23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98份。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铸剑